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峰 段小龙 刘守新)近日,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索赔薪金纠纷。双方当事人及时就调解协议向禹城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并拿到了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
2022年10月,当事人陈某某等21人,入职禹城某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品包装工作,双方约定每月按工作量计工资,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期间,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先后拖欠当事人陈某某等21人,劳务工资共计23.05万元。经多次讨要无果后,2023年6月陈某某等21人来到莒镇司法所要求公司支付工资23.05万元。
为早日化解纠纷,帮助农民工尽早要回工资,莒镇司法所及时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特点与优势,赢得当事人理解与认同,由莒镇司法所及时对接禹城市人民法院伦镇法庭按照纠纷性质,同时,莒镇司法所协调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依法调解,伦镇法庭法官跟进指导。经多次调解、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禹城某食品有限公司,分批按拖欠工资比例支付21名员工劳务工资,直至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为止。同时,为解除21名员工后顾之忧,根据当事人申请,禹城市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莒镇司法所运用司法确认从源头上预防了潜在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切实增强了涉事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执行力。(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