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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县应急管理局“三个强化”落实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监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董彦强)山东省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因特殊作业管理失控引发安全事故。
 
  一是强化落实特殊作业审批管理。督促辖区内企业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凡涉及动火等特殊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票证审批、资格审核、现场管理、作业报告等,分管安全负责人要组织对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的审核确认。在雷雨天气条件下,原则上不安排动火等特殊作业。
 
  二是强化落实危险作业报备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应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审批卡、作业票,注明作业事项、作业人员、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审批人员、监护人员、周边环境和天气、监护人员、风险点位、可导致事故、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应急设备物资、应急电话等信息。相关行业部门和镇(街道)在收到作业单位的书面报告后,要立即对情况进行甄别,判定是否需要对作业进行现场监督,需要进行现场监督的,要根据危险作业内容,抽调相应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落实危险作业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根据工艺技术、生产操作、设施设备和物料介质的特点,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严格落实“置换检测、有效隔离、消项作业、现场监护、清场恢复”等管控措施,严格按规程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经审批、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不得强行作业、冒险蛮干。(山东省莒南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