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的协调推动下,台儿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枣庄市运兴公证处、工行台儿庄支行通过共同努力,完成台儿庄区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推动台儿庄区二手房交易进入“带押过户”新时代。
所谓“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4月6日,本地居民L先生将尚有未结清贷款的房屋转卖给F先生夫妇,在枣庄市运兴公证处不动产联办点,仅用不到一天的时间,买卖双方就完成所有相关程序,顺利完成本地首单“带押过户”登记业务。这样一来,交易方既不用面临筹钱还清剩余贷款的压力,又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房产过户,节省了相关交易成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买方、卖方、抵押权人均对这种高效便利的登记服务非常满意。
公证处利用提存业务参与二手房“带押过户”,不需要交易方筹措过桥资金对房产进行解押,在缩短双方交易时间成本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资金交易风险,实现了原抵押注销登记和新抵押登记的无缝衔接,为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硬核护航。
近年来,枣庄市运兴公证处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涉房、金融类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行、建行、农行等达成深度合作协议,以交易一站式办理,司法便民利民更惠民为目标,不断苦练内功,开拓业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公证服务的温度。(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