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在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滕州市公证处凭借过硬的综合实力通过层层筛选,成功中标!标志着市民在办理滕州市范围内不动产的继承(受遗赠)等公证事项时不再承担公证费用,而是由“政府买单”!
据了解,在成功中标后,滕州市公证处与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服务合同,4月起正式生效。根据合同内容,公证处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公证窗口,承接登记中心委托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核查及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证等工作,并利用数据共享为市民提供“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合同签订后,公证处积极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深入对接,架设服务专线,将公证服务端口与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对接,群众在公证窗口提交办理公证相关材料的同时,可一并提交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待公证完成后,由公证处通过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及相关资料推送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公证服务与不动产登记的一次办结。同时,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等公证业务实行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公证处为群众免费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百姓得实惠”。
政府购买不动产登记公证法律服务的形式,既保护了继承人合法权益,有效防止不动产权继承纠纷的发生,保障了登记安全,又极大缩短了群众的办证时间,切实为群众减轻了经济负担,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是真正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滕州市公证处将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努力创新更多便民利民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实现减证便民,切实让群众享受到优质、快速、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山东滕州司法行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