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都乐)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互谅互让,原告让步利息,被告当场还钱,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两年前,陈某因还房屋贷款,向吴某借款5.8万元,当时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陈某为吴某出具借据一张。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找到陈某催讨借款,陈某一直推脱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多次索要无果后吴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到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立即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调解员了解到,原告吴某与被告陈某系多年的战友,当初吴某看陈某着急用钱,才将自己的存款借给陈某,现在自己急用钱,私底下多次找到陈某催促其还钱,陈某总是说自己没钱,吴某实在没办法了才来到法院起诉。
初步了解案情后,调解员立即安排双方当事人来法院现场调解。调解中,调解员以双方多年战友之情入手,摆事实、讲道理,劝说双方互相理解,建议彼此换位思考,一人让一步,最终经调解员劝说,双方逐渐回归理性,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让步了借款利息,被告当场向原告偿还了借款。一场战友间的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