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付忠)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人大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搭建代表履职新平台,扎实做好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工作,大力推行人大代表议事会制度,引领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与管理,在反映群众呼声、化解矛盾纠纷、推动镇域发展中展现新作为,打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制度先行,规范开展。2023年初,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高桥镇人大代表议事会制度》,对议事会的指导思想、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和相关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由镇人大主席团牵头组织,严格按照“问题收集、确定议题、代表议事、跟踪督办”的议事程序,聚焦镇村区域内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和有关镇直单位负责人,适时在代表联络站开展集中议事活动,着力破解工作难点和发展难题。
二、分类实施,积极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围绕镇村中心工作、民生实事和热点问题,每次均设置2至3个具体、明确、操作性较强的议题,提交代表议事会讨论,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体现民意,推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发挥代表“情况熟、群众信任度高”的自身优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深入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贡献了人大力量。
三、强化考核,狠抓落实。为扎实推进代表议事会制度有效实施,将议事会讨论形成的意见建议,由镇人大主席团以书面形式交由相关镇直单位办理,办理结果在1个月内向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正式回复,并在下一次议事会上予以通报,经议事会成员举手表决,超过参会代表半数的即为满意;如未超过半数,则为不满意,需重新整改办理,直至满意为止。代表参加议事会情况纳入县镇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内容,切实激发人大代表参与议事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推行“代表议事会”以来,全镇基层治理凸显新成效,代表为民代言得到新升华,代表履职焕发新活力,也进一步丰富了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和议事水平,为民服务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