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洪园)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收到群众发来的一封感谢信,对法院干警拾金不昧的行为表达了感谢和赞扬。
钱包失主按照防疫工作规定进行扫码登记,在核对身份证件的时候拿出了钱包,事后将钱包落在了安检通道里,当日值班干警王有国、王益宁两人在发现钱包后,直到当日值守工作结束,也没有等到失主,便迅速联系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长高宏勇,说明了相关情况并查看了钱包,发现里面有3600余元人民币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由于一直找不到失主,两名干警便根据失主身份证上面的住址信息联系到了失主所居住的社区,才找到了钱包的主人。
第二天一早,失主来到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认领了自己的钱包,激动得连声道谢,带来了感谢信并高度赞扬了两名干警拾金不昧的崇高品德。两名干警也表示,作为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的一份子,自觉维护单位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是应尽的义务,捡到贵重物品及时归还更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像这样的小事情还有很多,当我们选择了这份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就是选择了责任,必须自觉把尽责的过程当作修炼的过程,把履职的过程当作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在负责、守责、尽责的奉献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享受人生的快乐。”捡到钱包的干警这样说。
一日法院人,终生法院人。我们法院人能做的,就是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迎刃而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忠诚、干净、担当”的铮铮誓言,是整风肃纪、反腐强警精神的内涵,也是我们的理想志向。虽然我们也只是个小人物,但我们将以此事为契机,笃定信念,扎根平凡岗位,努力贡献青春力量,干一番人民满意的“大事业”!(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