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坤 孟凡宇)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落实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根据民事庭审判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三项民营企业发展措施。
送法进企业。多次对民营企业进行走访,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并与部分企业业主建立了电话沟通模式,不光现场答疑,还可以电话解答,提高效率,方便快捷。
深入开展巡讲,做好法律宣传,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工作思路。江源区法院以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走进企业,积极灵活的开展法制宣传,及时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根据辖区地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同时,在审理涉企案件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以案释法,听取企业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
对适合网上开庭案件进行互联网开庭。在面临疫情的情况下,江源区法院积极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回应现代化司法需求。江源区法院以互联网虚拟技术与法治服务相结合为重点推动管理制度创新,应用于构建新的营商环境,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等进行案件的审理,极大的保证了疫情期间案件审理的速度和质量,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