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时不得离人,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离开时或使用后要拔下插头,切断电源。”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连日来,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组织宣传人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了系列别开生面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镇宣传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坚持不懈地走上街头、走进工厂和学校,通过张贴宣传标语、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彩页、播放宣传音频等多种方式,普及宣传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防雷击知识,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生产生活常识。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镇里重点收集《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小常识,将其印制成宣传彩页,发放给在职员工,并通过集中培训的形式,警醒他们“安全生产无小事”,在企业内部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的底线思维。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全镇累计解答群众问题咨询26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2300余份,张贴标语120余幅,有力巩固了全镇上下的安全生产意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