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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妥善处理“三角债”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近日,山东省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妥善地处理了“三角债”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5月6日,王某、赵某、李某等人来到莒镇调委会反映临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王某等24人在莒镇社区商贸街建设楼房,但完工至今该公司仍拖欠王某等人工资20.1万多元,王某等人多次催要未异常激动,扬言公司不支付工资就进京上访。莒镇调委会主任段小龙及时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劝导其通过合法正当途径解决欠薪问题,不要一时冲动犯了错误。
 
  段主任给农民工吃下定心丸,郑重承诺要妥善处理好这起劳资纠纷,不能让农民工既流汗又流泪。但是,他联系临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公司项目经理高某避而不见。后来段主任终于拨通公司的电话,公司说自己以1250000元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山西公司)所承包的楼房,现在山西公司才支付了1000000元给我们,仍有250000元尾款未结清。但现在公司没有资金,无法偿还农民工工资。调解工作一开始就陷入了困境。
 
  经了解,莒镇商贸街楼房由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该公司又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临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在两个公司之间工程款确实没有完全结清,莒镇调委会决定从山西公司这边寻求解决问题突破口。莒镇调委会积极与山西公司协调,最终通过临邑公司与山西公司经理贾某取得了联系。贾某表示并不是不给农民工结算工资,他们目前也在积极筹措款项,希望能在近期可以把工资支付到位。但是山西公司承认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而且金额与临邑公司所说的有所差别。按临邑公司说法工程款是250000元人民币,而山西公司说至今实际仍欠工程款200000元。
 
  案情出现了转折点,山西公司与临邑公司之间关于工程款、实际建筑面积、后续工程等也存在争议,而且争议金额恰恰与临邑公司所欠的农民工工资相近。因此莒镇调委会工作人员由此入手,及时组织两家公司进行协商。双方尽快就楼房实际建筑面积、工程款、后续工程等问题进行协商结算,双方协商好这笔工程款之后,山西公司于5月20日支付给临邑公司221100元。
 
  趁热打铁。在处理好楼房承包人和分包方的分歧后,5月26日,段主任再次召集农民工们与临邑公司项目经理高某进行调解。他耐心讲解了《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是党和政府最关注的问题,希望临邑公司能尽快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以解农民工燃眉之急,否则,将有牢狱之灾。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临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当天支付了拖欠的工资20.1万元,农民工兄弟拿到了应得工资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今年以来,莒镇调委会立足自身职能,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纠纷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提高化解纠纷效率,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