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孟涵影 李娟)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加工合同纠纷案件,用速度与效率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原告遂平县某服装厂诉称,2021年11月4日,其与被告舞钢市某制衣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一份委托加工合同。原告将款号为2107的4932件衬衣和款号为2108的4125件衬衣交由被告加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加工费18610元。但被告并未出具书面欠款手续,双方为此形成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因原、被告书面合同关于加工衬衣的工作量及单价的约定不明确,被告对原告提交的书面合同真实性不予认可。通过庭审中及庭下对双方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支付原告加工合同中介费13000元并当庭支付完毕。
【法官说法】
今年来,受疫情影响,本地中小微企业大多面临接单难、垫资多、要账难的经营困境。本案中,在双方合同约定不明,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审理法官考虑原被告双方均为中小企业的现实情况,在庭审中对案件法律关系抽丝剥茧、细致审理,在查清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和法律关系的前提下,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在现实经济形势下各自的发展困境,各让一步,以双方均能接受的合理价款促成本案达成调解协议,并由被告向原告当庭支付完毕,解决了原告资金回笼的紧迫困难。从立案至结案仅用16天,妥善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