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3月15日清晨,山东省禹城市莒镇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门口传来的嘈杂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已早早来到调处中心的主任段小龙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来到熙熙攘攘的群众面前,还没等他询问情况,群众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向段主任反映事情的经过。鉴于来访人员多,现场环境嘈杂,段主任带领群众走进调处中心大厅,并提议大家选出代表,由代表具体叙述事情的来龙去脉。群众纷纷推举张某为代表,随即张某在大厅向段主任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2020年10月30日,禹城莒镇某村村委会与禹城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协议明确规定,由净水公司确保村净水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承担设备维修和更新净水滤芯的责任。2022年3月11日,禹城疫情突发,在莒镇封村期间,净水设备发生了故障,导致村民饮用纯净水无法得到正常供应,张某与村民多次拨打净水公司的客服电话都无人接听,由此村民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直到3月25日,净水公司的维修人员对净水设备进行了维修。村民要求净水公司包赔净水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损失。了解具体情况后,段主任在安抚村民情绪的同时表示自己一定会及时、妥善地处理此事。
段主任第一时间与净水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无法上班,导致客服电话无人接听,当公司得知净水设备发生故障以后第一时间指派维修人员,但由于全民抗击疫情采取封路、封村的措施导致维修人员无法赶赴故障现场,以致如今的情况发生。”段主任听后对净水公司给予的答复表示认同和理解。他认为,特殊时期特殊情形,应以防控疫情大局为重,这种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情形是可以谅解的。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如何做通来访村民的思想工作。
当日下午,段主任来到来访群众代表张某家中,向其解释了客服电话无人接听,设备不能及时得到维修的原委,并向张某讲解疫情期间全民抗疫,涌现出一大批舍小家为大家的英雄模范,在这种特殊情形下,我们也应该向英雄模范学习,放下个人的利益、以国家大局为重,为抗击疫情做点贡献。经过段主任一番语重心长的讲解张某表示心里敞亮多了,认为在国家大难面前不该计较这些个人得失。
随后,张某主动与段主任一同,以喝茶水拉家常的形式向其他村民做解释,最终群众纷纷表示对疫情期间净水公司不能对净水设备及时维修给予谅解,并放弃要求净水公司进行索赔的主张。
一起在疫情期间由于净水设备不能及时维修而引起的民间纠纷就这样在段主任“用心化解、以理服人”的调解模式下圆满解决。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调处中心段主任积履职尽责,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宣传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引导群众树立大局意识,提高防控意识,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安全稳定。(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