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启东 朱善永)“县纪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镇政府因为草炭土的事都来我们村调查好几回了,但哪个部门都没有提到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村里在上报地力补贴的时候,没有对这块地进行核减,是我们工作的疏忽,感谢检察官给我们提了醒。”村干部对检察官深挖黑土地保护中的补贴问题多少感到有些意外。
草炭土是沼泽发育过程中的产物,由沼泽植物的残体在潮湿的环境下,经过上万年堆积而成。有地质专家指出,每形成一厘米厚的草炭土需时200年至400年,而林口县柳树镇柳新村草炭土厚度将近1米,以至于可以“捏把黑土冒油花,插双筷子也发芽”。正因草炭土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某些不法商人便动起了歪心思。2016年初,郭某以旱田改水田的名义在该村承包耕地,并在耕地上盗采草炭土,用于加工销售。郭某盗采草炭土的行为导致农田生态系统毁坏,破坏耕地达40余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10月,林口县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46万余元。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有了新疑问,郭某盗挖40余亩耕地上的草炭土,是否领取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呢?带着这个疑问,检察官驱车百余里来到了案发地林口县柳树镇柳新村。检察官查看了盗挖草炭土的现场,并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对该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明细进行分析、比对,检察官了解了整件事情的原委:2016年至2020年期间童某某将其名下的基本农田转包给他人用于盗挖草炭土,五年间,童某某共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000余元。林口院查清问题后,认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是鼓励农民种好地、养好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惠农奖励。奖励面前不能搞“一视同仁”,对不种地、改变耕地用途,甚至是毁坏耕地的农民,不能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遂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责令童某某退回违规领取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目前,该笔补贴已追缴到位。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积极落实国财国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清查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情况,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