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凤)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一批“特殊”案件,许某等9名村民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将某村委会诉至法院,经双方调解,约定某村委会于2月28日一次性给付许某等9名村民补偿款共计90余万元。
但是事情到此并未结束,2月28日到期后该村委会未履行全部案款,许某等9名村民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遂于3月初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为快速有效办理案件,让村民能够尽快得到应得补偿款,决定启动“涉土地”案件绿色通道,采取由承办法官牵头负责、多组共同协助推进的模式办理案件。承办法官先是到该村委会,一方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督促该村委会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面安排其他小组依法对其财产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查明的银行账户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最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起案件从收案到结案仅用时6天,即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