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商圈、进企业……
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马庙司法所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冯明泽)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在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马庙司法所组织普法志愿者和法律顾问走上街头、走进企业,开展了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走上集市、菜场、药店等沿街商铺,向商家发放倡议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页,介绍违规违法经营的后果,引导商家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法律顾问走进企业,向企业生产者着重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醒并告诫生产者要严格依法生产合规商品,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为营造和谐、安全的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和企业生产者的诚信守法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马庙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