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岳宏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满足了大众消费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各种消费陷阱、消费风险也逐渐暴露。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筑牢消费公平社会基础,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提升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氛围,在3·15即将来临之际,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全体干警趁着“赶大集”走进集市,贴近百姓,进行了一场特别的普法宣传。
3月10日,是江源区“赶大集”的日子,江源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干警经过精心的准备,为老百姓带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单,并设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单、案例剖析、现场解答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程序及实体法律知识。一张张普法宣传单让法律有了温度,实实在在、触手可及。不仅向百姓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消费者真正遇到问题时如何进行维权做出了指引:1、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2、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3、登陆315投诉官方网站反应情况。4、向当地的市监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除此之外,我们也加强了对公平消费的倡导和引领,引导消费者抵制消费不公平现象,拒绝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榨取消费者,对消费不公平现象形成强大监督力量。这次宣传活动还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突出夯实消费公平基础,引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促进可持续消费的理念。干警们全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新兴的理念引导和这样细致耐心的讲解,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扬。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200余份。
消费维权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我们每个人不管你从事着什么样的职业,我们都是一名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如何维权、如何维护消费公平、如何实现可望持续消费等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晓的。也希望此次活动能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公平消费、理性消费、绿色健康消费的同时,也能真正做到用法律的武器合法维权。(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