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景俊海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省委政法委书记范锐平在全省政法工作会上、徐家新院长在全省法院工作会上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2月16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召开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为梅河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会上通过了《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安排》。
党组书记、院长杨晋东指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梅河口法院服务梅河新区建设的重要工作,要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为梅河口市营商环境工作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和服务梅河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会议强调,要把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坚持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实实在在搞好服务。主动转变作风,厚植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的土壤,增强企业和群众执法司法获得感。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让企业和群众看到梅河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来,汇聚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清醒认识职责使命,深刻认识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要敢于担当、落实任务,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等执法司法理念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尽心尽力尽职为稳增长、护发展增添正能量。(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