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2022年2月15日莒镇党委政府召开莒镇经济工作暨“求实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授予莒镇司法所“2021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过去的一年,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维护稳定、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建立法律服务窗口,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在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专人入驻,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多维度、立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司法所各项业务实现了由散到聚的转变,极大地方便办事群众。2021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服务(案件)21件,法律咨询服务3600人次。
二是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莒镇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指导辖区内各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做好预防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工作,主动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和民间纠纷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司法所全员深入基层,围绕农民工欠薪、土地流转、电信诈骗、交通事故、社会保障、非法集资、婚姻家庭等社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确保了矛盾纠纷的及时排查化解,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就地解决”工作目标。2021年度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123起,调处123起,调成123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完成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3件,与法庭衔接联合化解纠纷21件。
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帮扶,感召浪子回头。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报告、回访、外出审批、手机定位等监管制度,确保调查评估、登记宣告、集中教育、训诫管理、档案管理、帮困扶助、解除矫正等环节依法规范运行。充分利用平台实时定位、电子围栏、信息发送、警告提示等功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信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和跟踪管理,全年无一人脱管漏管。
四是普法宣传形式多样,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点时机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中小学校巡回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和“增强法治观念,远离学生欺凌”法治教育活动。完善一月一学一考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素质提升培训总体规划,充分利用莒镇普法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法治长廊、法治图书室等法治宣传阵地,拓宽普法渠道,将公平、正义、法治的法治元素有机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景观,先后建成莒东村、李法桥村、李屯村法治文化广场3个。
2021年度通过莒镇司法所全员不懈努力,辖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深入人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得到完善和落实,为驻地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