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蕾)为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树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11月2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前往汪清林业局对林场职工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法官何璐瑶向企业职工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法院近期审理的刑事案件以案释法,介绍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涉及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国家保护植物,使企业职工了解到平时最常见的树木、麻雀、野鸡等,都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此次宣讲活动,既让职工们准确掌握关于野生动植物的相关法律知识又达到了警示教育的效果。企业职工纷纷表示,在此之前,并没有意识到抓几只鸟这样的行为就可能触犯法律,会受到刑事处罚,今后将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杀、违规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为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