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晓屹)2016年吉林省通化县某银行与被告王某签订金融借款合同,被告王某向该银行贷款30万元,以房产作为抵押,自2019年5月到期后被告王某尚欠21万元本息未偿还,该银行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提起了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王某进行了电话沟通,被告王某表示贷款事实存在,因资金未能回笼到位,所以一直拖欠至今。了解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以电话沟通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立案后第五日被告王某偿还借款15万元,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于7日内偿还银行剩余借款9万元,最终被告王某于调解后的第五日偿还了剩余全部借款。经过调解一起涉及二十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处理。
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的最前沿,法庭工作与人民群众、与辖区内各个企业紧密相连。工作中,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注重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促进辖区企业的和谐发展,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成立金融审判团队,实行专事专班,专人专办。快大茂法庭金融审判团队积极发挥金融审判职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快大茂法庭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法,在严把案件关的基础上,做到快审快结,使大量金融纠纷案件在开庭前就自行和解或调解结案,贷款得以及时收回。针对远在外地、不便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充分利用在线视频调解平台、“云上法庭”、人民调解平台等手段在线办案,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截至目前,快大茂法庭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近150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100件,97%的案件均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平均办理天数不足7天。快大茂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金融机构保驾护航,公正高效审理了大批金融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
下一步,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金融审判团队在处理金融债权案件时,将进一步做到“快审、快结”,竭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