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思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政策精神,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坚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执行进度,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对于城市发展而言,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助力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确保企业行稳致远、保障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近日,由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海莹带领,两名执行干警随行,一同赶赴至1900公里外的江西省宜春市,按照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内容,一天内顺利完成了此件诉讼保全案件的药品查封及资金冻结等执行工作内容。
诉讼保全是申请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护措施,高效开展诉讼保全,事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此次跨省异地执行,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克服异地执行难等问题,成功高效地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保证了执行力度的同时也加快了执行速度,最大程度上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申请执行人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申请执行人胜诉判决能够及时兑现为手中的“真金白银”,进一步体现了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企业实际需要为目标,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拒不执行行为,严格规范企业涉案财产的处理流程,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和威慑力,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难点,不断为企业提供更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保障企业资金正常流动和业务往来的同时,引领激发企业的经济创新创造活力,努力为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力推进建设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和培育法治生态化土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