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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调解办实事,用心用情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萌)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庭一直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立足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推行“一二三”工作方式(即一个平台应用、二个阶段调解、三个关键环节)。近日,民事庭两位法官着重“二”阶段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提升多元解纷效能。
 
  诉前调解未果,庭前再次调解化纠纷
 
  高法官受理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中,李某与张某儿时便是同学直至高中,关系一直很融洽。近期,由于李某家人前往坟茔地时必经过张某家所耕种的旱田地,双方经常因为通行问题发生口角,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后,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经诉前调解员调解未成后导入诉讼程序,高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与另两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在庭前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劝导双方顾念同学及邻里关系,各退一步,最终在法官倾情调解下,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圆满解决通行问题。
 
  实地勘查促调解,就地协商解矛盾
 
  邱法官受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对两家林地界限产生分歧,各执一词。为了公正、公平、妥善的处理双方的矛盾纠纷,邱法官决定带领法官助理到涉案地进行实地调查。去往涉案地需经过一段田间小道和一片苞米地,普通车辆无法进入,邱法官便与双方当事人搭乘村民的务农车辆一路颠簸前往涉案林地。
 
  邱法官组织双方深入到实地就林地界限进行勘查,以勘查促调解,进一步核实双方当事人实际土地使用范围,对双方使用的林地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就地协商解决双方纠纷,最终双方对林地界限划分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真真切切为群众解决问题,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减轻群众诉累,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树立新时代司法新形象。(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