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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山中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推动白山市创建中国绿色有机谷·长白山森林食药城建设,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法院工作实际,6月11日,吉林省白山中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坚定不移维护中心大局、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体系、严惩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妥善处理涉企犯罪案件、妥善研究处理全新领域、切实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推进纠纷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十五个方面着手强化司法保障,加快实现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
 
  《措施》坚持对标国际、立足省情、研修市情、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思路,聚焦直接影响“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指标质效的重点环节,根据《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标准,通过效率、质量、效果、自动化、管理五个维度,强化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对全市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按年度将评价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核。紧盯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共性问题,从修复、弥补、提升的角度,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去年以来,白山法院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市法院对环保督察整改、解决“无籍房”、产业布局调整、房企破产楼盘处置等关系发展和民生的重大事项,积极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中院出台《为“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精准司法服务。与市政府联合下发了《白山市关于推进和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办法》,为白山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裁定准予执行涉及高速建设、旧城改造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6件,依法支持了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关于为沈白高铁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抚松县法院和江源区法院到沈白高铁建设办公室进行走访座谈,提供法律服务。对百姓持续上访、维稳难度较大、负面影响较多的争议,积极引入正当的司法程序,并促进矛盾平稳化解。长白县法院与县林业局、交通局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两起行政争议,确保了省重点工程“十四道沟丹阿公路冷沟子—鸡冠崖子隧道”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吉林省白山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