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黄俊燕 杨鸣莉)2021年6月9日下午,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检察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政法委、法院、公安、律师代表等人员对本院2件刑事案件适用缓刑、5件刑事案件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听证由该院副检察长吴经栋主持,7件案件承办人参加了此次听证。
会上,案件承办人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对提出适用缓刑或者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听证人员就承办人的意见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最终,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得到了听证员们一致的认可。本次听证结束后,本院将结合听证人员的意见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自信,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听证员和其他人员的参与,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后,该院将继续促进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精准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