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山东阳谷县博济桥街道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家庭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鸿运 张琦)2021年5月,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博济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了一起因子女抚养费引起的家庭纠纷,纠纷简要情况如下:李某婷曾是张某天的儿媳妇,跟儿子张某育有张某亚(今年9岁)、张某洁(今年3岁)两个女儿。儿子遭遇不幸去世身亡后李某婷改嫁,并带走了小女儿张某洁,大女儿张某亚则由爷爷张某天抚养。张某天向孩子的母亲李某婷索要抚养费每月800元,李某婷认为每月800元的抚养费过高,每月只能支付200元抚养费,张某天认为200元太少,双方因抚养费金额发生纠纷。最后张某天找到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此次纠纷,要求李某婷每月支付张某亚800元抚养费。
调解员在接到申请后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想法,了解到申请人张某天与老伴经济困难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三口的日常生活,现在孩子上小学花销不大,但老两口担心等到上高中、上大学时无力承担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便向孩子的母亲李某婷索要抚养费每月800元。而李某婷自己再婚后一直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出去工作,目前又怀有三个月身孕,生活也比较拮据,无力支付每月800元的抚养费,表示可以少拿一些,每月200元可以拿得出来。调解员看出双方当事人都很关心孩子,目前矛盾的焦点在抚养费的数额问题上。针对双方的情况和诉求,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家庭关系、物质条件、孩子抚养等方面向双方释法说理,从情理上消除彼此内心产生的芥蒂,从亲情上让双方能够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双方互退一步,将抚养费金额改为每月400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经济困难,孩子上学的经济压力较大,调解员在咨询了街道办民政所袁所长后,提出了双方可以为孩子申请低保的建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孩子上学方面给予免除学费等多项补助措施,很大程度的减缓家庭经济压力。在经历了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双方态度有了缓和,同意调解,并最终达成协议,李某婷每月向张某天支付张某亚抚养费400元直至张某亚年满18周岁。自此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员也积极联系民政所帮助双方申请低保,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博济桥街道调委会用实际践行“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始终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今后,调委会将努力践行职责,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