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蕾)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5月25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与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大兴沟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门前往汪清县鸡冠乡,联合开展了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万顺利带领综合审判庭干警参加了此次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册,宣传册内容简要、配图清晰,使辖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有了基本认识。万院长也结合了办理的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了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重要意义,并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同时,群众也向干警反馈:“看了宣传册,才知道以后不仅不能靠山吃山打野物,更要保护野生动植物,珍惜野生动植物资源”。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使更多的人有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为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做出积极贡献。
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最为宝贵的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关系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再次呼吁大家应自觉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