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颖 巩泽宇)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为目标,执行路上重拳治“赖”,让老赖不敢再“赖账”。
近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在受理颜某申请执行刘某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的案件后,及时排查刘某名下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并采取多种方式调查刘某可供执行财产,办案过程中发现刘某未按报告财产令的法律规定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执行团队办案人员向院领导汇报了该情况,经院领导批准,对刘某及时采取拘留措施。刘某当场表示服从拘留决定,并表示之后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必须予以保护”为宗旨,创新多举措,以灵活多样的工作模式重拳治“赖”,绝不手软!(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