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翟春蕾)近日,一名七旬的老人来到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找到邱法官:“法官啊!你去俺家地里看看吧!那地造霍的根本没法种庄稼啊……”这是一名当事人的老父亲,他如此急迫地来法院找法官所为何事?
原来是因为柳河法院民事庭邱法官审理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原告郎某起诉被告高某,要换回十几年前两家互换的土地。原告郎某诉称自己当时和被告换地并没约定互换期限,而且自己的地多,被告地少,不合理,现在想要换回来。而被告则抗辩:“当初换地的时候,是你们两口子三番五次的求我,求我换地支持你们干事业,当时承诺的也是长期换地,不然我也不会同意换。现在那地里让你们造霍的全是建筑垃圾和黄土风化石,好土都让你们拉走了,现在的地根本没办法种庄稼,勉强种了产量也跟不上,你现在想要换回来,这不是欺负人嘛!”
经过一次庭审,邱法官认为双方争议焦点虽然集中在当初互换土地的期限上,但从老百姓权益保护角度上看,土地是农民的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必须实地走访调查一下。于是邱法官立即联系到当地的村委会成员及村民,询问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并共同到案涉耕地上调查勘验。
同去的村民说道:“这虽然是个女法官,但到了农村这地里一点也不含糊!是个负责任的法官!”邱法官表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定要予以重视,群众满意才是法院工作最大的成绩。最终经现场调查勘验及多方沟通了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是农业发展和农民赖以生产生活的基础。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努力防范化解此类纠纷,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