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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当事人拿回了全部保险赔偿款,锦旗“点赞”民事监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石琦)“感谢检察官,帮我拿回了这笔赔偿款!”5月17日,湖北黄梅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办理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余某父亲将一面“伸张正义、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特意感谢检察院及办案检察官。
 
  2020年8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余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一法律工作者利用余某父亲法律意识淡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余某父亲授权委托,以余某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支持,最终领取到保险公司赔偿14.7万元。保险公司在后期回访中发现,该法律工作者仅支付5.8万元赔偿款给余某,余某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遂向黄梅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收到该案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多次到余某居住地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并实地走访保险公司核实相关赔偿问题,梳理案情脉络。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余某系智力二级残疾,其家庭十分困难,一家五口除余某父亲外皆为智力残疾,此次交通事故更是让原本就十分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诉讼代理人在获得事故赔偿金14.7万元后仅付给余某5.8万元,违反了相关规定。
 
  经过多方沟通协调,目前该法律工作者已经分三次将余下赔偿款全部返还给余某,且因余某家庭生活困难,出于法律援助未收取任何诉讼代理费用。
 
  锦旗寥寥数语传达了真挚谢意,彰显了检察温情。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持续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用司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湖北黄梅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