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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开展安全生产刑事责任专题法治宣讲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切实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法律风险。近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主任、第二检察部主任赵树芬受邀走进青州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大讲堂”,开展安全生产刑事责任警示专题讲座,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发区领导干部参与本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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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结合检察办案实践,围绕刑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剖析本地及全国典型涉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厘清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纠正 “安全交由分管人员负责,企业主无需担责” 的错误认知。重点讲解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等七类高频安全生产刑事罪名,阐明刑事、行政、民事三重叠加追责的法律后果,解读 “隐患即可入刑” 的司法新导向,同时从压实主体责任、保障安全投入、做实隐患排查、规范事故处置等维度,为企业提供实操性强的刑事风险防控指引。

下一步,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检企联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以案例警示等方式助力企业排查风险漏洞,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检察力量护航辖区企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hong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