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政治忠诚,践行法治使命
——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一)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志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干警们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深入思考,积极研讨。全会精神如春风化雨,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与自觉行动。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干警们的学习感悟。
全会强调“法治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求司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局服务。这对立案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学习全会精神,我更加明确了立案工作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法治属性,必须把“两个维护”贯穿立案审查、诉讼服务、纠纷分流全过程,以程序公正和实质解纷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立案庭陈禹鑫)
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对司法队伍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民事审判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这要求我们必须持续精进业务能力。我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将全会精神学习与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习相结合,不断提升法律适用能力;积极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研讨,学习优秀法官的审判思路和工作方法,在实践中积累处理复杂纠纷的经验。同时,严格遵守司法程序规定和工作纪律,协助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权依法规范运行。
(综合审判庭李晴)
全会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这让我更加明确自身工作的法治意义。出纳工作虽不直接参与审判,但每一笔收支都关乎法院财务的规范运转,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深知,严谨细致是对工作的基本要求。日常工作中,从票据审核到资金拨付,我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环节,杜绝任何差错与违规操作。只有财务工作规范有序,才能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让法官们能心无旁骛地捍卫公平正义。
(综合办公室韩泉汇)
供稿: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