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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县人民法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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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签”促行以“诺”践责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琼 白永生)为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院总结表彰大会上,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山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党组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高山强调,全体干警要切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下一步,泾阳法院将以此次签订“责任书”为契机,紧紧围绕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我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