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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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司法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体学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21日,山东省东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体学习,局党组全体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科室和司法所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篇,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原则作了解读。指出,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精髓,体现了党委(党组)制的实质,是党委(党组)领导的最高原则。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统一的意志。个别酝酿是民主集中制的必要过程。会议决定则直接关系到决策的正确与否和质量高低,也是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的关键环节。要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合作共事中要坚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总基调,互相理解、体谅、包容、补台,带头倡树“司法一家人,共建一家亲”工作理念。要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周一东平司法“业务大讲堂”开设“领导干部带头讲业务”板块,每名局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登台讲业务、提能力、强素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建立AB角补位机制,并广泛动员青年干部和汽车科驾驶员参与进来,不断提升机关运转效能。要抓好“两类”人员管控工作,严防脱管、漏管问题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山东省东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