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时时处处用党纪这把“戒尺”正心、正身、正行,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心怀“戒尺”,筑牢思想防线,用党纪这把“戒尺”正心。“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严明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保障。在早期党的文献和纲领中,已经存在不少关于组织纪律的内容和规定,比如党的一大上通过的中共党史上第一部包含党章性质的党纲《中国共产党党纲》,党的二大上通过的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学习党规党纪是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一课,而学习《条例》更是重中之重,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从《条例》的字里行间中感悟党的纪律规矩,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用党纪这把“戒尺”正心。
手握“戒尺”,守牢纪律红线,用党纪这把“戒尺”正身。“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规矩就要严格执行,如果不去落实,就会成为“纸老虎”,要强化纪律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黄克功案”中,毛泽东同志提出“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打破了特权观念,鲜明表达了从严执纪的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责任,要用好党规党纪这把管党治党利器,要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让更多的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变为约束自身言行的“紧箍咒”,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强化红线意识,“勿以恶小而为之”,用党纪这把“戒尺”正身。
善用“戒尺”,严守廉洁底线,用党纪这把“戒尺”正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的纪律是规范行为举止的“戒尺”,我们不仅要用“戒尺”正心、正身,更要正行。党的纪律带有强制性,但同时也需要自觉性,所谓“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我们要对党规党纪心存敬畏,用其约束自身行为,严守廉洁底线,守护好自己的政治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全党:“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正是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而开展的集中学习活动,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知行合一,用党纪这把“戒尺”正行,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不断夺取新胜利。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纪这把“戒尺”正心、正身、正行,努力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任何时候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纪严则清正,清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下,我们党必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四川中江县市场监管局 吴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