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振)时代育新机,学习正当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进一步规范党员干警网络行为,深化党支部“学法用法”活动,近日,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坚持“活”、“细”、“精”组织党员干警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学习。
坚持一个“活”字,抓好大会“集中学”。结合“三上三讲”、固定学习日“周一理论课堂”等活动,局领导领学《党员网络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规范网络行为,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反对各种错误网络行为。同时要监督管理到位,局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所分管科室所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动态掌握干警网络行为,督促党员干警“有所为有所不为”。
坚持一个“细”字,抓实支部“分散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进行细致解读,要求党员在网络空间中传播正能量,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员干警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管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坚守原则和底线;提升自身网络素养与技能,鼓励和支持正确上网与规范用网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坚持一个“精”字,抓细党员“个人学”。认真学习到位,党员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利用业余时间系统深入精准学习《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全面掌握党员网络行为“应当为”和“不得为”,确保规定每项内容入脑入心。贯彻执行到位,党员干警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抓好贯彻执行,时刻保持高度警醒,严格遵守上网用网纪律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切实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