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打造“多维一体”管党治警大监督格局,先后出台《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述责述廉办法》《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等10余项党内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管党治警机制。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在2023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济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海洋向全市公安民警发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动员令”,吹响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冲锋号”。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走深走实,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融合警种管理监督、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的“多维一体”大监督格局,理应成为公安机关从严管党治警的“新常态”。围绕这一课题,济宁市公安局党委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队伍管理部门力量,拓展党内监督深度广度,制定出台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7项职责任务,推动形成“多维一体”的管党治警大监督格局。
构建大监督格局,既要全面又要精准。“我们建立了‘明确责任、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提高’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形成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统筹联动、贯通协调的管党治警监督格局。”济宁市公安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李欣表示,联席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明确分析公安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信息沟通,调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等。
配合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济宁市公安局制作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职能部门职责导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运行模式导图等,建立了“9+N+10”成员单位机制。“9”即驻局纪检监察组、指挥中心、从严治警办公室、法制、信访、警保、审计、督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为固定参加单位;“N”即部分五星级党支部参加,视情吸收相关业务警种党支部参加;“10”即交警、特警、训练基地等3个基层党委及7个直属分局党委为列席单位。
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运行规则等3个方面压实了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基层党组织“三方责任”,明确了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四方职责”。制度细化了会前、会中、会后“三步流程”,确保成员单位带着问题上会、带着任务推进、带着措施落实、带着反馈总结,真正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落细。
“我们应充分借助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加强相互配合,全面推进工作,建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之‘亮灯’行动,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品牌。”3月15日,在第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上,济宁市公安局审计处一级警长刘现胜提出实施“亮灯行动”的工作建议。“亮灯行动”即对问题整改分类评定,已经整改到位的亮绿灯,正在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亮黄灯,没有整改的亮红灯。年终汇总统计“红黄绿灯”情况,作为对各地各单位考核的直接依据。“亮灯行动”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如何借力发力、发挥大监督力量”、构建统筹贯通的监督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还及时通报了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重点工作督办、市长热线转办、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基层民警执法、现场督察、党建专项调研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努力实现内部监督全警覆盖、不留死角。(山东济宁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