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峰 段小龙)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工作,也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中服刑的一项主要措施。为充分发挥公益活动的教育和塑造功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劳动改造,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月28日上午9时,正值清明即将到来之时,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在革命烈士王克寇陵园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从活动中,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革命烈士展厅集中观看了王克寇烈士生平事迹展图,感悟王克寇烈士为国家兴亡英勇抗日、壮烈牺牲的崇高精神。随后大家开展了清扫烈士陵园的公益劳动,擦拭烈士墓碑、打扫周围杂草、清理地面落叶和垃圾,做好垃圾转运,大家不怕脏、不怕累、热火朝天投入到公益劳动中。进过3个多小时辛勤劳动,王克寇烈士陵园面貌更加整洁、肃穆。“这次我参加公益活动,既缅怀了革命先烈,又使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洗礼,今后我将加倍珍惜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美好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早日回归社会,为社会多做贡献。”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深有感触地说。
通过公益服务活动培养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也使得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公德意识进一步增强。(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