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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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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郭彬)3月22日,山东省梁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刚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仲建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要注重程序合法,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会议强调,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新修订《中国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活动,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应知尽知,并落实在业务工作中,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教育、卫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