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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林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 构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晓炜)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从制度层面构筑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坚决防止发生各类违法违纪问题,6月20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的意见》。
 
  责任分工明确。《意见》中确定,院党组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支部承担日常教育管理责任。实行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承担日常管理责任,形成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制。
 
  责任内容全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通过党组统一调度,要求各部门在干部管理、政务管理、审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中,切实承担起推进责任、落实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和管理责任等,精准发现党风廉政风险,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使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监督规范。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监督责任,督察室、机关党总支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构建主体责任明确、监督界限清晰、措施手段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形成纵横交错、严禁周密、运行高效的监督网,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