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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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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宪法宣誓、向人民承诺
  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立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
 
  上午9时,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体干警身着制服,胸佩法徽,精神抖擞,肃然站立,面向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国徽,高声齐唱国歌。随后,宣誓人员右手握拳,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仲伟祥的领誓下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随后,仲伟祥同志发表讲话。他指出在“国家宪法日”之际,举行宪法宣誓,既是一个法定仪式,也是每个人面对国徽签下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面向人民群众递交的一份无比庄严的承诺书。希望大家以宣誓为新起点,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宪法观念,自觉践行宪法誓言。
 
  全体法官干警纷纷表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确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组织宣誓,用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增强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使干警能够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表,今后一定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宪法知识,维护宪法尊严,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严格的遵守者,自觉的运用者,坚定的捍卫者。(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