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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法院院长周民忠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宣讲“三个规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金霞)为提升全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按照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安排部署, 6月10日下午15时,陕西省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民忠为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督查室、县住建局、县林业局8个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宣讲“三个规定”,宣讲会由政法委副书记贺延红主持。
 
  宣讲会上,周民忠围绕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四个方面,向与会领导干部进行了系统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阐述了违反“三个规定”的危害性以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周民忠指出,“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际行动,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主体式保障司法机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全面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保护神”,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
 
  贺延红强调,作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学习宣传,确保“三个规定”知晓率达到全覆盖;二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违反干预司法的行为,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促进司法更加公平公正。
 
  会后,与会人员现场签署了《富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大家纷纷表示,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带头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主动宣传“三个规定”,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共同营造良好健康法治环境。
 
  下一步,富县法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严明的纪律、强有力的措施为保障,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迎接建党100周年!(陕西富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