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畅)2021年5月31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德锰向全体检察干警传达学习天柱县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内容,并对本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提出相关要求。
谢德锰强调,全院干警要立足于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结合个人和本院实际情况,对党史学习教育要形成个人特色、个人思想、个人经验,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到检察工作中去。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德锰从五个方面深入讲解,一是如何正确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二是回望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奋斗百年的光辉历程和贡献,三是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四是把握党史学习教育重点,高质量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五是努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务求实效走在前列。
通过此次宣讲,进一步提振全院干警学习党史的自觉和决心,促进检察干警继承发扬“红色精神”并提高领悟能力,为创新发展检察工作开拓新思路。要深挖检察工作中的亮点和先进事迹,进一步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声音。(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