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
---吉林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党支部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莹)为弘扬政法英模精神,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汲取先进典型奋进力量,筑牢政治忠诚,坚守为民情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5月26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弘扬英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党支部书记李大鹏带领大家学习了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周春梅同志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今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周春梅同志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党员,是人民法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模范代表。“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这是周春梅同志办公电脑屏幕壁纸上的十个大字,而她也是这样做的,她就是大家口中“脊梁不弯的躬行者”, “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十几年的审判工作中,她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形成了独特的32字“春梅工作法”。
世间百花不如梅,梅花凋零香如故。周春梅同志以实际行动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她以生命捍卫了原则,捍卫了法治,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不徇私情、坚守原则的职业精神,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高度负责、严谨细致的优良作风,做法治精神纯粹的践行者。(吉林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