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擦亮检察本色
——黑龙江诺敏河检察院党把史教育融入检察工作中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善永)自全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启动以来,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把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融入检察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大力开展检察扶企护林、司法救助和为民办实事等项高效检察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走访民企提供精准服务
3月24日,诺敏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铁川带队走访鑫合木制品厂、红星火柴厂、大沾河饮品公司、五大连池象屿农产四区、五区等辖区内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法律需求,向企业赠送民法典、服务民营企业宣传板和干警编写的《诺敏河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手册》。
在与民营企业家座谈时,宫铁川向企业家讲解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详细介绍了近年来诺敏河院在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宫铁川谈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服务民营企业是各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是检察服务大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要求。希望民营企业把检察机关当作“亲人”,遇到法律问题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诺敏河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的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
二、带案下访开展司法救助
周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案件造成他头部遭受损伤,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头部损伤术后颅骨缺损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九级,医院治疗花费近30万元,这对于他贫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周某某和姥姥姥爷生活在哈尔滨市巴彦县农村,家里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住在扶贫房里,每月只靠政府补助的生活费生存,日常生活已经非常困难,周某某后续还需要药物维持,费用更是无法估算,家庭负担沉重。
3月23日,宫铁川检察长带领控申干警,乘车行驶150余公里,到周某某家里了解实际情况,周某某符合法定救助条件。诺敏河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周某某家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积极帮助他的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宫铁川表示:将进一步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三、深入基层助力森林防火
近日,诺敏河检察院发出了“致广大林区职工群众的一封信”,提出一点星星之火、可毁万亩森林“九个提醒”。由院领导带队,组织干警对辖区内兴隆、绥棱、通北、沾河四个林业局有限公司各林场走访宣传。
在林场,检察干警向群众详细讲解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解释失火罪、放火罪犯罪构成及区别,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该院还在部分林区入口点,设立了禁火标识和安全提醒。此次活动共计悬挂预防森林火灾警示宣传条幅200余幅,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