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玉兰 左立杰)2021年4月13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党史上的今天学习讨论会》。会上,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分子首先参加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推进会》会议包括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醒》及解读《吉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施办法》两项内容;其次到本院党建活动室,就会议学习内容及党史上的今天内容进行了综合细致的探讨。
讨论会首先由第二党支部书记李大鹏向党员讲述了《党史上的今天》的学习内容:1950年4月1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委员会召开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4月30日,毛泽东主席签发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5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1982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进行反对腐败化变质的斗争,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这场斗争必然是长期且持久的。
党史学习后李大鹏强调,本支部党员要结合法律、腐败、警醒等词汇,认真剖析学习教育整顿会议及党史内容后的感受。参会党员表示,作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者、法官干警,法律、警醒始终围绕在我们身边,法院是法律的运用、落实者,更是腐败滋生的“肥沃土地”。一定要在职责范围内认真钻研、适用、解读法律的意义及法律赋予法官干警的权责和义务。作为司法工作者,在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第一部法律的今天,一定要清醒的认识到,法律存在的重要意义。作为政法队伍中法律的实施者和捍卫者,绝不能做知法犯法、懂法违法的事。要从《警醒》教育片中被处理的法院司法工作者以身试法的亲身经历中,真正警醒自己,在今后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认识投身工作,面对诱惑坚守红线,不越底线,保持人民法院司法队伍的清正廉洁,在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第一部法律的今天,励志要以法律红线时刻警示约束自己。(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