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宁林 潘福青 段江林)2021年3月29日,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贵州省天柱县院组织政治教育相关必学篇目学习,确保学习的内容不漏。
会上,谢德锰检察长组织学习: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2.郭声琨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3.《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5.学习贵州省委、州委、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大泉同志组织学习: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福青同志组织学习:1.《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3.《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4.《黔东南州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例警示录》;5.《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例警示录》等等。并组织干部观看了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和《学习黔东南州政法队伍先进事迹选编》。
学习会上,谢德锰检察长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学习教育环节是教育整顿的先导、基础性环节,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只有思想的“结”解开了,查纠整改的行动才会坚定。所以,今天的学习是对前期学习环节的进一步升华,要严格按照要求学习,切实提升政治思想。二是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前行。英模的事迹就是一盏明灯,照亮着前行。要积极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今天观看先进人物宣传片,学习先进事迹,是让检察干警了解英模、走进英模、学习英模,激励干警爱岗敬业、努力奋进、奋发作为,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天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以违法违纪案为鉴,遵纪守规。从警示教育案例中剖析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的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检察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切实做一名敢于担当作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检察人员。(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