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岩)2021年3月15日,吉林省长铁中院第二党支部按照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杨晓静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支部书记包娜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组织生活会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会党员结合自身岗位特征和工作实际,全面剖析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形成原因及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进一步明晰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会议听取了党员同志对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党支部将充分吸收、狠抓落实,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形式,增强支部建设活力,增强支部凝聚力,以实际行动喜迎建党100周年。(山东省长春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