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梦竹)2月5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会,因疫情影响,本次会议以钉钉视频形式进行,第二党支部书记徐梦竹主持,本院全体干警参加。
本次会议主要学习的内容是《民法典》的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第二十一至二十四章保管、仓储、委托、物业服务合同,学习方式为新旧法条对比,以法条变化的内容逐一进行对照讲解。讲解内容主要包括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转委托的追认权、物业服务合同的新规则以及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原《合同法》所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型中并未包括物业服务合同,因此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本次讲解重点内容,《民法典》回应我国现实需求,为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民事基本法的依据。
吉林院第二党支部进一步开展对《民法典》的常态化学习,能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持续提升办案质量,督促全体干警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发展。(吉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