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王素晶)近日,根据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的要求,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喀什市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喀什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喀什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分院党组、党组书记、院党组班子成员不同主体的职责,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从政治建设、理论武装、执行党内法规、纠治失职失责等方面明确了19项职责,推动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做表率;二是明确了党组书记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从理论武装、主持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谈心谈话、贯彻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纪法规、重大事项报告等11项职责;三是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责任,从一岗双方面,明确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督查责任、参加组织生活、研究重大事项、开展调研、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等7项职责。
通过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了主责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体系,为打造干警清正、法院廉洁、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喀什市法院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