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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专题廉政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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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明纪 严守纪律规矩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专题廉政党课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刘雁秋)5月27日下午,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组织以张坚、宋文国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对全院干警进行廉政讲话,纪检组长李波为干警上专题廉政党课。
 
  李波组长在党课中讲到要以案为鉴,常怀敬畏,时刻自醒、自律、自重,始终把遵守党纪党规放在首位,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提高自身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对党忠诚、自身干净、勇于担当。以典型案例做反面教材,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挂在墙上的镜子”,从而切实从思想深处筑牢廉洁司法的堤坝。全院干警要做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郑国荣院长强调要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以案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碰纪律高压线,严格遵纪守纪、执法守法;充分认识“以案三释”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坚持思想与行动相统一。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我警醒、自我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工作,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纪法规学习,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强化问题整改,推进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向纵深开展。将“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与“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加强管理年”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审务督查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体干警要围绕活动要求,抓关键、抓实质,认真完成警示教育安排部署的各环节。
 
  会后,全院干警撰写了参加本次党课活动的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党课内容丰富,有实际教育意义,以案为戒加强自律,公正执法,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